注册学生团体使用图书馆空间或服务的政策

背景:

校园内有超过1100个注册学生组织(RSOs),有许多机会与RSOs合作,以推进大学图书馆的使命和目标。非营利组织的代表定期与大学图书馆的单位接洽,为其活动寻求各种类型的支持。RSOs通常被要求设置信息表,悬挂横幅或海报,分发调查,设置捐款箱,在学习桌上放置桌子帐篷,录制视频等。

政策和程序:

  1. 如欲使用部门图书馆空间或服务,应在建议活动日期最少一星期前与有关图书馆单位主管联络。
  2. 图书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审查申请,并牢记以下几点
    1. 只有信誉良好的RSO的申请才会被考虑
    2. 活动必须符合图书馆的使命
    3. 活动不得干扰图书馆用户或妨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
    4. 不允许募捐(销售或捐赠)或征集请愿签名。
    5. 活动不能违反现有的策略。相关现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 顾客行为政策
      2. 在图书馆设施内拍摄及摄影的政策
      3. 图书馆教学空间使用政策
  3. 如果单位负责人建议批准该活动,他或她应在通知RSO之前与图书馆行政部门协商。
    1. 所有要求图书馆与区域服务主任合作的请求都应由单位主管和用户服务AUL审查。
    2. 如欲在图书馆设施内放置桌子、条幅或类似物品,即使是暂时放置,亦须获单位主管、用户服务小组及图书馆设施助理院长(联系信息).图书馆可基于安全及/或美观的理由,拒绝有关申请。
  4. 单位负责人负责将决定传达给RSO。

2014年11月17日行政会议通过;2015年11月1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