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主管在设计和提供图书馆服务、管理图书馆资源、维护图书馆设施、监督图书馆工作人员、指导和支持图书馆教职员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指导方针:
1.概述各单位负责人的基本职责和核心能力;
2.为个别单位头部位置的说明提供一个框架;而且
3.指导新单位负责人的入职和对现有单位负责人的考核。
职责和权限范围
虽然认识到图书馆内每个单位的独特特点和特殊使命,但很明显,所有单位基本上都是服务提供者。鉴于此,各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为其单位提供创造性的领导,并与图书馆的其他单位进行学院合作。这需要为该单位的成员提供服务,以及在直接影响该单位特定使命的领域与大学墙之外的世界接触。
单位负责人最终对单位的业绩负责。这需要在日常基础上运行该单位,确保提供、评估和监测优质服务,并指导和培训工作人员。视乎教职员人数的不同,附录内所列的部分职务,可委讬单位内的其他教职员处理,或由系主任直接处理。在包含其他图书馆教员的单位,附属责任的划分将以合议的方式确定,单位负责人具有分配工作的最终权力。没有这种权力,单位负责人就不能对单位内工作人员的业绩负责。
支持资源
图书馆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各单位职能所需的基础设施和资源。这需要通过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足够的工作人员和设施以及衡量和评估所提供服务的工具来支持所有单位。
职责和要求的能力范围
下面的清单列出了各单位负责人应具备的主要能力和责任。它并不意味着是全面的,而只是建议最重要的技能和领域,每个单位的负责人都希望有基本的能力。该清单可能包括不属于个别单位目前活动范围内的技能和责任。
人员
每个单位负责人和指定人员应熟悉与以下有关的政策和程序,或知道到哪里去查找这些信息,例如/www.sps-spitech.com/administration/human/resources.html>
- 学生和教职员的时间表
- 假期、病假、丧假、补假、补假、浮动假期
- 工会合同和工作规则
- 公务员政策及程序
- 纪律处分和相关文件
- 日程安排,弹性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午餐时间(谁制定工作时间的指导方针)
- 开放式牧场员工的绩效工资
- 对教职员工进行年度评估
- 为所有员工设定目标和工作描述
-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所有员工的意见
- 重新叙级和工作审计
- 培训及发展教职员;包括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技能
- 有关辞职和新聘的程序
单位负责人还负责培养积极的工作文化,并确保政策得到一致和公平的应用。
服务与运营
每个单位负责人和指定人员应熟悉与以下有关的政策和程序,或知道到哪里去查找这些信息,例如< //www.sps-spitech.com/administration/services/planning.html>
- 单位年报指引
- 单位目标的设定与规划
- 预算
- 统计报告
- 操作的测量和评估
- 运营预算的理解
- 预算概述
- 学生工资-比率/估计工时
- 电信。操作电话线路和通话记录的审查
- 供应
- 服务
- 培训费用——谁来支付什么?
- 了解基本的业务和财务规则,了解UIUC图书馆的政策和程序:
- 补助金及合约
- 旅行
- 订购供应品、服务、设备
- Gifts-in-kind
- 委员会工作/任命和选举(教职员工)
- 教师联络(与教师、图书馆委员会合作)
- 分区架构及图书馆组织架构)
- 单位推广及市场推广
- 合作项目(技术、收藏等)
- 服务活动的运作(如流通、指导、参考)
- 单位发展(透过图书馆及/或有关部门筹集资金)
集合
每个单位负责人和指定人员应熟悉与以下有关的政策和程序,或知道到哪里去查找这些信息,例如< //www.sps-spitech.com/administration/collections/policies/>
- 基金结构及基金报告
- 监控材料预算
- 串行策略和取消
- 专著订购
- 未完成的订单和负担
- 年度拨款流程
- 分区收集需要
- 捐赠基金和奖助基金
- 了解以下方面的正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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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品材料收讫
- 藏品的一部分或作为礼物收到的物品的处置
- 特别收藏品的运输
- 装订和保存
- 收回图书馆馆藏资料
持续教育及辅导
单位负责人负责指导终身教职教员,并与每位教员确定日常活动的平衡,为终身教职教员提供合理的机会,以完成他们的研究和出版目标。同样,单位主管负责为图书馆工作人员寻找适当的机会,以不断发展和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
相关政策(图书馆):
部门协调员职责
//www.sps-spitech.com/administration/services/policies/division_coordinator_responsibilities.html
负责办公室:??
联系人:??
批准:大学图书馆执行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
批准: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有效: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
检查周期:根据需要
变更历史:初步批准,2001年5月23日
2009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