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开闭手续

开场白:图书馆用户对图书馆服务有诸多期待。其中一个基本的期望是,图书馆将根据公布的时间表开放和关闭。通过遵守公布的时间表,图书馆表现出了对读者需求的尊重和关心,同时也表明了财政状况阻止了我们提供更多临时性的服务。以下政策正式承认这一事实,并为满足我们用户的这一基本期望提供指导。

一般的政策:每个图书馆都将在图书馆时间表上公布的时间开门和关门。当然,图书馆可能会根据情况和服务的需要提早开放或推迟开放。

图书馆关闭前是否提供其他服务:每个图书馆都应该努力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直到图书馆关门。然而,很明显,大型实体图书馆,如主图书馆的书架、本科生图书馆和格兰杰图书馆,以及其他图书馆可能不得不在实体关闭之前削减或关闭一些服务。这些服务的例子是影印机、流通和参考服务。在关闭前停止服务的情况下,每间图书馆应明确张贴警告标志,提醒读者注意这一事实。另一个以服务为导向的替代方案是错开工作班次,这样员工就可以在图书馆关门后15分钟到馆。

图书馆内部服务:就像读者希望公共服务单位在指定时间开放一样,单个图书馆也希望图书馆内部的服务单位在上午8:30-5:00提供服务。因此,同样的准则应适用于这些内部服务单位。

有时,为了提供特殊的图书馆服务,可能需要在每个图书馆和内部服务单位规定的范围之外满足读者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需求。图书馆教职员工应尽一切努力满足读者和图书馆员工的合理期望。

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行政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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